发展党员工作流程

来源:理论学习 2022/10/03


一、申请入党

1.提交入党申请书

条件:必须年满18周岁;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;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;愿意执行党的决议;按期缴纳党费。

要求:向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。

材料:入党申请书

注意:本人提出;书面申请

2.党组织派人谈话

时间: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后一个月内。

主体: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组织委员

内容: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,介绍入党条件(学习成绩等)和程序;加强教育引导。

材料: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

注意:入党申请书和谈话记录存档

3.年底录入党统,时间以入党申请书时间为准。

二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

4.推荐和确定积极分子

范围: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之日起满六个月且表现优秀的人员。

方式: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

决定: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(没有支委会的,全体党员大会研究决定),报党总支审批。

材料:会议记录、积极分子备案报告、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及其他

注意:综合运用推荐结果

5.上级党委备案

材料:积极分子备案报告报组织部

要求: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;手续是否齐全。

注意:①推荐和推优情况、支委会意见自行存档;②填写《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;③年底录入党统,积极分子时间以支部会议时间为准。

6.指定培养联系人

数量:1-2名正式党员

任务: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;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,做好培养教育工作,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;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;向党支部提出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。

材料:会议记录

注意:在培养期间,培养联系人更换的,在会议记录中要有体现。

7.培养教育考察

方法: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同党课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、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、集中培训等。

目的: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、纲领、宗旨、组织原则、纪律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、端正入党动机,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。

要求: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写实不能少于三次,并在《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中做好考察写实。

材料:相关材料

注意:①考察期至少一年;②工作、学习单位发生变动的,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。

三、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

8.确定发展对象

条件: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后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员。发展对象的确定首先要突出政治标准,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

要求: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,经过团组织推优。

确定: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,报党总支审批,确定发展对象人选。

材料:团组织推优材料(自行存档)及其他、会议记录

注意:团组织推优需要经过团员测评、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上级团组织,经审核后向党支部推荐。

9.报上级党委备案

材料:发展对象备案报告报组织部

注意:年底录入党统,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以支部会议时间为准。

10.确定入党介绍人

数量:2名正式党员

方式: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党组织指定。

要求:认真完成培养、教育任务

材料:会议记录

注意:受留党察看处分、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。

11.进行政治审查

内容:对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;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;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;本人高中、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。

方法:对本人谈话、查阅档案资料、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。

要求: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、实事求是、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。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。

材料:函调、政审综合材料

注意:①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②函调材料的落款时间必须在政审综合材料落款时间之前;③函调材料的印章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,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;④有相关会议记录;⑤政审材料一年内有效。

12.开展集中培训

主体:党校

时间: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

材料:党校学员登记表或者党校结业证

注意: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。

四、预备党员的接收

13.支委会审查

要求: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(民主测评、发展前公示);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(党统信息、奖惩情况、学习成绩);集体讨论是否合格。

材料:入党申请书、成绩单、综合情况统计表、团组织推优表、发展党员前公示表、函调材料、政审综合材料、思想汇报、党校培训材料、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、自传、预审请示

注意:《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中党支部考察情况及意见落款时间要在党校培训、民主测评、政审情况、公示情况、团组织意见等一系列工作结束之后,也就是说所有工作都完成之后方可给出党支部的最后意见

14.党总支审查

要求:对支部意见进行审查

注意:《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中党总支的意见落款时间要在党支部的会议时间之后。

15.上级党委预审

方式:审查发展对象条件、培养教育情况;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。审查一般由组织部代替学校党委进行。

程序:(会同学工部、教务处等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考量)

①审核材料:档案袋、拟发展党员情况一览表、发展党员前公示表

②交叉谈话:不同院系进行交叉谈话,根据谈话记录,给出综合评价,提交组织部。

③考试:由组织部统一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础知识考试。

④公示:考核合格的发展对象由组织部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

要求:审核结束后,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;向审核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《入党志愿书》

材料:预审批复(组织部出具)

注意: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、学习单位的,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。不再接收毕业年级的下学期的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。

16.填写入党志愿书

要求: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,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

注意:①入党志愿书不允许勾抹涂改。②严肃认真,忠诚老实;③简明扼要,尽量不超出本栏,写不下可另附页,并注明附在哪个项目;④注意《中国产党入党志愿书》中“入党志愿书”与入党申请书的区别。详见《发展党员工作手册》95页150条。

17.支部大会讨论

程序:①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;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、表明意见;③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;④与会党员充分讨论、投票表决(不记名投票)。

注意:①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,才能开会;超过半数,但缺席人数较多,一般也应改期召开。②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,方可通过;③要逐个讨论和表决,形成决议;④党员加入党组织时间,以支部大会时间为准。

18.上级党委派人谈话

时间:党委审批前

人员:党总支书记或组织员

目的:做进一步了解,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。

要求: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写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,并向党委汇报。

材料:谈话记录(自行存档)

19.党总支决议

内容: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是否完备

要求:集体讨论和表决

材料:会议记录

20.上级党委审批

内容: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是否完备

要求:集体讨论和表决

时间:三个月内,特殊情况不超过六个月

五、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

21.编入党支部

要求:发放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,及时编入党支部,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
材料: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(由组织部出具)

22.入党宣誓

组织:党支部或党总支

程序:①奏《国际歌》;②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;③预备党员宣誓;④参加预备党员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;⑤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、提出要求。

要求:在正式场合举行;严肃认真;庄重简朴。

23.继续教育考察

方式: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、听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、实践锻炼。

材料:预备党员考察表

时间:预备期一年。

注意:①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表》,封面日期填党委审批时间。②每个季度考察一次,考察结果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表》。

24.提出转正申请

要求:预备期满,书面提出申请

材料:转正申请书、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、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

注意:预备党员提出申请后,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

25.支委会审核

要求:对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进行审核

材料:转正申请、成绩单、预备期间综合情况、思想汇报、预备党员考察表、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

注意:材料报组织部审核

26.支部大会讨论

程序: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

结果:认真履行党员义务、具备党员条件的,按期转为正式党员;需要继续考核和教育的,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,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,最长不超过1年;不履行党员义务、不具备党员条件的,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
材料:会议记录

注意:①预备党员转正大会要在预备期满之后召开;②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,而不是以支部会议时间为准。

27.党总支审批

内容:是否同意支部意见

材料:会议记录

28.上级党委审批

时间:3个月内

要求: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,党支部书记应该同本人谈话,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。

  材料: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